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8-11 13:33 作者:时雷 国华 责任编辑:
近期,我市盐津、巧家连续发生两起利用“金龟”进行诈骗的案件,使受骗群众遭受巨额经济损失,请市民注意防范。
该类诈骗也叫“挖宝”诈骗,其作案手法一般是由两名以上的诈骗者事先准备假金龟、假藏宝书、假金属控测仪和假证件、图纸等作案工具,然后由一人冒充航空公司或联通公司工作人员到偏僻的山村以要修建航空导航铁塔或信号塔为由,在骗取受害人信任的情况下由受害人带领诈骗者到闲置的山地选择建设信号塔的地点。在选址过程中诈骗者让假金属探测仪(实为摇控报警器)发出警报,然后告诉受害人地下可能藏有宝藏,便与受害人一起挖掘。在挖掘过程中将事先准备好的假金龟及一张很陈旧的假藏宝书用布条等物品包裹起来趁受害者不注意时丢弃在挖出的泥土中故意让受害人发现,待受害人发现后,便告诉受害人这是宝物。在受害人深信不疑时,诈骗者提出先将宝物放在受害者家中,然后由受害人先拿几万块钱出来给他们做路费到昆明或其他地点寻找买主,卖了金龟后大家分成。在诈骗分子将受害人的钱骗到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这类诈骗我区几年前在农村曾经发生过,现在又开始死灰复燃。该类诈骗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利用受害者贪财的心理,结合装模作样的“高科技”手段进行诈骗;二、一般多在农村作案,选择对象为文化程度较低,且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中老年人或从事营运人员;三、所挖出的宝物一般有“金龟”、“金佛”、“玉石”等等,其实所谓的宝物都是些一文不值的东西。
该类诈骗其实很好防范:一是不要贪财,太容易赚钱的手段一般有诈;二是遇有陌生人搭话,别理睬,如遇纠缠及时通知家人或报警;三是遇事多听家人意见;四是年轻子女应经常向父母介绍骗术等有关知识;五是发现诈骗团伙或被骗后及时报案。
(时雷 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