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报假案索要赔偿触法律锒铛入狱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10-26 14:30  作者:弓力 赵琼  责任编辑:

 

10月15日,太平派出所接到一起“绑架案”的报警,但在案件查清后,报案人却被送进了行政拘留所,行政拘留了十天。

15日11时15分,一位姓周的妇女向太平派出所报警,称其12岁的女儿在医卫路被一伙不明身份的男子强行带走,并要其交出3000元现金后才放人。

太平派出所认为案情重大,立即向带班的局领导殷家俊汇报,殷家俊立即带领刑侦大队民警赶到太平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该报案人姓周,系太平街道办事处水平村人,民警通过周提供的银行帐号和线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周报案的内容不实,并发现银行的帐户底单上不仅有报案人提供的绑架人的姓名,同时也有周自己的签名,很明显,周是报了假案。民警们通过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周终于说出了事实的真相。

10月14日,周的女儿在环城东路被一名男子驾驶车辆撞伤,双方因商谈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周便心生一计,于10月15日将女儿带到红旗旅社内住宿藏匿,然后到太平派出所报警,称女儿被人绑架了,目的是让公安机关为她去找司机要3000块钱。

周谎报案情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聪明反被聪明误,周某索钱不成,反而锒铛入狱。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以身试法,不然,得到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弓力赵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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