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生活困难的艾滋病人遗孤接受义务教育免学杂费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6-09-11 15:50  作者:δ֪  责任编辑: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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