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01-23 16:37 作者:马简聪 责任编辑:
1月21日,昭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带领李某、杨某等五名偷牛犯罪嫌疑人,到大山包乡车路村林林社区和鲁甸县新街乡新街村母猪崎,指认偷盗现场。
2009年1月10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杨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白色云A.EB336的货车,到昭阳区大山包乡杨发祥家,偷走了三头黄牛和一条黑狗,然后拉到昭阳区守望乡水井湾村街上,通过水井湾街上的马某介绍,分别以5100元和3450元的价格转卖了其中两头黄牛,剩下的一头黄牛由李某拉到旧圃镇三棵树亲戚家喂养,黑狗由代某拉回家喂养。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杨某,臧某等人,还于2008年农历十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在鲁甸县新街乡新街村作案一起。
失主报案后,昭阳区发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大山包乡派出所,经过缜密的侦破,终于将盗牛团伙绳之以法。
(马简聪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