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8-01 12:31 作者:道荣 文荣 责任编辑:
按照《昭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重要设施安全检查文件的通知》要求,昭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安监局牵头,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区安监局接到上级文件后,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永坤立即向区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同意由区安监局牵头,从区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重要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分成3个小组进行检查,第一组由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勇带队,负责检查黄磷、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第二组由区安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开金带队,负责检查加油站、油库等生产经营单位;第三组由区安监局副局长赖可健带队,负责检查氧气和液化气充装站、危险品运输、危险品销售、管道燃气等生产经营单位。各检查组还分别邀请了相关专家参与检查活动。
检查组共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4家,填写检查纪录24份,发现安全隐患19条,现场督促整改5条,责令限期整改14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黄磷厂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书,限期两个月整改完毕。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发现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二是消防设施失效或配备不够;三是应急预案不健全、不规范,且演练不够;四是安全管理机构需要完善;五是教育培训需要进一步完善;六是防盗、安全防护措施不足;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完善;八是没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荣 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