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1-02 08:43 作者:凌继发 江红 责任编辑:
为正确引导农村居民建房布局合理、有利于整合土地资源,节约土地,保护耕地,区国土资源分局用地科采取新的措施,于2007年度共审批农村居民建房737宗,面积62647平方米。
审批中,分局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审批农村建房、控制用地规模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审批确定农村居民建设用地范围及选址地点。凡不符合规划的农村居民建房用地一律不予审批,严禁不按规划随意乱占乱建和未批用地建房;农户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原则上不批准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农用地,由分局根据省上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和农村居民建房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面积不得超过《昭通市昭阳区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严禁“一户多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建房,不得批准宅基地。同时,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建房。
通过这些措施,达到了集约用地的要求,使农村建房逐步走向规范化、合理化。
(凌继发 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