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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山“三条措施、四不准”落实低保工作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6-21 16:16  作者:郑景  责任编辑:

 

炎山乡采取“三条措施、四不准”确保低保工作落到实处。

炎山乡党委、政府把低保工作面向弱势群体,立足改善低收入农民生活困难。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组和评审小组,制定了工作制度,保证了工作“有安排、真落实、保质量”, 让急需帮助的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阳光”。 二是通过组织召开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各村党员等会议,广泛的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工作。三是开展调查工作,准确核实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坚持好标准尺度,做到既要坚持标准,又要因户施保。统筹兼顾,足额人数和落实好低保资金。同时,要求强化动态管理,加强经常性检查,杜绝重资金下发轻监督检查现象,严格保证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求乡村两级干部做到“四不准”,即:一是不准乡属干部打招呼,同时还要教育好自己的家属;二是不准村干部徇私舞弊、锦上添花等;三是不准用低保资金间接的解决一些遗留问题;四是不准用低保资金去变相提高村社干部工资。

(郑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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