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5-22 11:18 作者:吴明标 责任编辑:
昭阳区认真落实《干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在干部考察工作中突出“深、细、实、动、公”,全面掌握干部各方面情况,正确地考察和使用干部。
一是突出一个“深”字,用好集中考察。综合分析干部的述职报告,细心甄别民主测评结果,重视研究座谈了解的信息,搞好对各类材料的加工分析,确保对考察对象有一个较深层次的了解。
二是突出一个“细”字,做好日常考察。经常观察干部在工作状态下的表现,利用特殊机会考察干部的能力水平,经常了解和掌握干部八小时外的情况,从工作、生活、作风等细节记录干部的社会活动,真实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全部情况。
三是突出一个“实”字,完善细化考察。在干部考察范围的确定上,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行业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考察对象;尊重对干部的综合性评价,并很好地运用在干部的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之中,防止考察和应用“两张皮”现象。
四是突出一个“动”字,侧重动态考察。坚持任前考察与日常考察相结合,使干部始终处于动态的考察和管理之中;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建立健全干部考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意见,防止把违纪违法的干部列为提拔对象。
五是突出一个“公”字,强化开放性考察。在考察环节上做到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公开考察的目的,让群众心知肚明;公开考察的范围,让群众多渠道参与;公开考察的环节,让群众全方位监督,将群众的意愿真正体现于干部考察的全过程。
(吴明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