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4-11 15:53 作者:任天能 责任编辑:
从今年4月1日开始,我区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开始了,至6月30日全面结束,今年我区村选有一个亮点,就是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村两委交叉任职,可以减少村干部人员、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村支书、村主任双重职务于一人,不再为职能划分、责任分工而操心,不再为权力的大小而忧虑,消除了不必要的磨擦,使村“两委”班子能够团结一心、协调一致、共谋发展。有利于解决当前农村“两委”存在的分歧,维护村内团结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昭阳区农村的实际工作中,“一肩挑”有利于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通过群众选举,得到了群众的认可,群众基础更牢了,威信提高了。更多的党员担任村民委员会委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和地位得到了巩固和加强。书记、主任一肩挑,这就要求做到向上负责和向下负责有机结合,党员和党组织今后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实事求是,必须代表群众的利益。“村官民选”,必然要求为村民服务,谁辜负了自己的选民,谁就会被主流民意所淘汰。
《村组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职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在实践中,“一肩挑”使村民的选举权从选村委会扩展到选村党支部,使村民民主与党的领导民主同向跟进。一肩挑”机制启动了“从村主任到村支书”的制度化程序,这形同于在农村基层党支部建设中引入了村民民主选举的制度机制,使普通村民在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人选的决定上有了发言权与事实上的投票权,这无疑扩大了村民手中的民主权利总量。由于村主任、村支书必须“一肩挑”,村民一人一票选举村委会主任的过程也就是民主选举村支书的过程,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决策权交给了村民,使乡村的民主发生新的改观,有了新的进步。这意味着“一肩挑”在不破坏乡村治理二元格局的同时将民主的适用范围放大到了最大,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村庄治理的民主化。以前村、支两委有经常扯皮推诿的状况出现,实现“一肩挑”后,村、支两委因村支书与村主任为一个人而化解了,团结一致,自然产生了效率。
尽管如此,在 “一肩挑”村干部的工作中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当前,全国上下都已经在减轻农民负担,但也应该减轻村干部的上级任务,使村干部有时间和精力抓好村里的事情。一方面,乡(镇)应该对村里的事务只做指导,不直接指挥村干部干什么,更不能代替村干部做事情,或把本该自己完成的事情交给村干部去完成。作到既为村民减负,又为村干部减负。另一方面,乡(镇)应该转变职能,变领导为服务,树立服务意识,把乡(镇)的行政型政府、领导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为“一肩挑”的顺利运行创设良好环境。
另外,需要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或议事委员会。为防止“一肩挑”的村干部专权破坏村民自治,强化和落实乡村民主,可以在村民中由村民代表组成村民监事会或村民议事会,对村里的两委进行监督,维护村民的自治权利。同时,也可以协助“一肩挑”村干部决策,并对村民自治中的重大决策进行商议,对村委会和村支部的其它决策进行监督,以维护村民的利益。
(任天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