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强化监督机制 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3-09 10:56  作者:任天能  责任编辑:

 

在3月8日政协昭阳区二届五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崔敏作了提为《强化监督机制,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的专题发言,提出要强化监督机制,才能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建议。

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是老百姓最后的希望所在,所以,司法机关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所以崔敏认为,一要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促进政府和司法部门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只有通过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才能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二要加强司法民主建设,确保司法为解决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公正服务。只有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严肃追究循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才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三要畅通民主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构和谐社会,需要有一个健康的民意畅通渠道;需要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法制环境。四要加强和重视调解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必须发挥政治优势,积极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更多地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效力和公信力。

(任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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