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1-19 11:58 作者:赵磊明 责任编辑:
2006年5月,区城管局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3项城管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上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承诺。近日,区人大组织人员对其承诺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并认真审查了城管局的相关报告,认为区城管局较好地完成了所承诺的各项工作。
区人大认为,区城管局一是较好地完成了“努力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营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的承诺。环卫所在人员少、车辆少、保洁面积大的情况下,采取适当增加人员,增加收集次数,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确保了全城77条街道、4个广场、3个公园的保洁和新增的保洁面积,城市卫生明显好转。二是承诺的“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人员行为”完成较好。区城管局结合实际编制了《昭阳区城管立案审批书》、《昭阳区城管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等31份统一格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制定、印发了《昭阳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促进了城市管理的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印发了《昭阳区城市执法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试行)》,认真了开展执法培训,使城管执法人员在行为规范、法制意识、执法能力等方面有了进一步提高。三是承诺的“更新改造二甲路、崇义街等4条城市主要街道路灯照明设施”的完成情况较好。在完成上述三项工作承诺的同时,还完成了政通路、月牙路等17条街道的二期路灯亮化改造工程,完成了元宝山公园的灯光维修改造、新建机场路路灯建设任务、朱提大道临时路灯架设任务等其他工作。区人大对城管局承诺的工作完成情况表示“满意”。
(赵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