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区国税局以“八大原则”开展税收定额调整工作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12-14 15:59  作者:凌继发 周雪莹  责任编辑:

 

最近,区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区实际,按“八大原则”开展2007年税收定额核定调整工作。

区国税局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在全面核定的基础上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税负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考虑同行业、同地段、同规模等因素;公开办税原则:实行阳光核定,分局先公示,五天后再上报审批,最后公告核定情况;循序渐进原则:原核定应税劳务2500元以上,销售货物4500元以上原则上调到起征点以上;重点行业监控原则:对主要行业核定定额应在起征点上,重点监控的主要行业主营包括:家具、建材、汽车配件(汽车轮胎、矿山机械)、五金、电器、名烟名酒、煤炭、自行车、医药、液化气、电脑耗材及软件、矿石、通讯器材、卫生洁具、太阳能器具、图书、天麻、灯具、窗帘加工、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行业;主要街道监控原则:对主要街道核定定额应在起征点以上,重点监控的主要街道包括:西街(青年路以上,除劳动力市场和农贸市场)、陡街广播塔以下,南北顺城街、青年路、二甲、海楼路(昭通大酒店以上)、昭阳大道、政通路、月牙路、团结路、凤霞路(团结路口以上)等街道;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如在重点行业、重点街道监控的确定达不到起征点的,经区局调查确认;依法、规范原则:核定工作按照自行申报、核定定额、定额公示、区局核实、下达定额、公布定额六个环节和程序进行核定。

(凌继发 周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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