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11-15 16:21 作者:杨琼 责任编辑: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及时启动创建中心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
在工作中,区委区政府要求,一有与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经环保部门审批才能动工。二是严格控制重型车辆、农用车、手扶拖拉机进入市区。三是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徕顾客。四是营业性歌舞厅及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必须符合该区域噪声标准。五是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夜间22点以后禁止一切有噪声的施工活动。六是禁止在以居住、文教、机关、旅游风景区为主的区域以及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建设有噪声污染的工厂、小作坊等。七是依法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