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区委政府召开全区清欠信用贷款工作紧急会议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09-21 16:40  作者:凌继发  责任编辑:

 

9月20日,区委政府召开“全区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紧急工作会议”。区委、政府领导要求区直相关单位、农村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定要完成清欠工作任务。

会议由副区长夏维勇主持。

副区长傅再胜传达了9月20日早上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贷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区直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通知认真制定清收工作计划,确保清收工作顺利开展。

区信用联社主任余平谈了全区清欠工作开展的情况,认为清欠工作完成得好,有利于减轻信用金融负担,更好地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为成立信用银行奠定良好的基础。苏家院乡、靖安乡、永丰镇等有关领导作了发言。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罗勇提出: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金融改革的意义;二是纪委带头完成单位内部的清欠工作;三是坚决执行省政府规定的“三停”、“五不”政策,即: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对限期内还款不到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将采取措施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财政局长刘仁华谈了区直单位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情况。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曹阜忠从八个方面作了讲话,他说:一是要高度重视;二是要加强领导;三是要严格措施;四是要明确职责;五是要形成合力,找准切入点;六是要强化管理;七是要用足用活政策;八是信用社要进一步测算好,提供实在的依据。曹阜忠强调:要严格掌握9月30日和12月30日两个时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完成清欠任务。工作中,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贷款的,由欠款单位按期偿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担保的贷款,由担保单位负责催收并承担连带责任,逾期不还的,由担保单位负责偿还。公职人员本人的贷款,由本人偿还;公职人员为他人担保的贷款,由担保人负责催收并承担连带责任,逾期不还的,由担保人负责偿还;公职人员私贷公用的款项,依照法律规定,本着“谁签约,谁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款”的原则进行处理。

(凌继发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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