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09-05 10:33 作者:牟延安 责任编辑:
9月4日,昭阳区卫生局根据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议精神及“降•消”项目救助贫困孕产妇的通知,在区妇幼保健院召开了全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会议,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减免、报销比例进行调整。
此次减免、报销的比例调整为村级门诊减免比例由原30%调高为35%,乡级门诊减免比例由原20%调高为30%,乡级住院报销比例由原50%调高为60%,区级住院报销比例由原40%调高为50%;乡级住院的起付线由原60元调低到40元,区级住院的起付线由原150元调低到100元;住院封顶线由原5000元调高为8000元。参合农民到市内毗邻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的,按区内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报销。同时还对孕产妇住院分娩作了一次性补偿调整,乡级卫生院住院分娩(单胎顺产)补助由原200元提高为300元;区级及区级以上住院分娩由原250元提高为400元,孕产妇贫困救助对象住院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进行减免。调整各项内容从2006年9月1日正式执行。
(牟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