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06-28 18:02 作者:弓力 责任编辑:
6月27日,昭阳区公安分局向各新闻媒体通报了于2006年6月26日发生在昭通市幼儿园的周永德放火一案。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虎向各新闻媒体通报说:6月26日11时许,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副局长王文生迅速带领防暴大队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指挥中心指令幼儿园附近的巡逻警察和凤凰派出所民警先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消防大队民警迅速赶往幼儿园。先期赶到现场的巡逻大队、凤凰派出所民警与幼儿园教师一道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并及时将火扑灭。随后迅速固定了现场,疏散了师生,使校园内恢复了正常秩序,并将嫌疑人带往凤凰派出所进行审查。
在凤凰派出所,区公安分局局长张尧贵,副局长王文生、李虎在听取案情汇报后,对案件侦察工作和校园安全工作作了研究和部署:一是案件由凤凰派出所办理;二是防暴大队民警在幼儿园留守,特别加强接送时段的安全维护工作,确保安全;三是要求幼儿园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师通报情况,以稳定教师情绪;四是技术人员认真开展现场勘查工作;五是将受伤的保安人员送医院治疗并由保安公司增派保安人员到幼儿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六是准备召开学生家长会,通报情况,以稳定学生家长的情绪。
为尽快侦破此案,区公安分局还成立了由李虎任组长、凤凰派出所所长周航、刑侦大队大队长洪昌云为副组长、凤凰刑侦中队、龙泉派出所民警组成为成员的专案组,全面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现已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名叫周永德,男,汉族,1963年11月18日生,初中文化,个体户,户籍地为昭阳区凤凰办事处联盟村3组,现住西街170号。据周永德交待,2006年6月26日上午10时许,他用邻居王某的人力货三轮装上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一把菜刀、一把铁钩,20枚落地响以及汽油罐装的21个2.5升塑料桶、10多个酒瓶、4个饮料瓶、70个盐水瓶来到昭通市幼儿园,趁送水车进入校园的时候,周永德便骑着人力货三轮混入幼儿园,并迅速将车骑到教学大楼门口的树边。随即,周砸烂了几个装有汽油的盐水瓶在大楼一楼右边第二间(大七班)教室的墙角,接着又用一个汽油瓶砸烂大七班教室的窗户玻璃把一个汽油瓶甩入大七班教室,当周永德拿起人力货三轮里的一个汽油瓶用打火机点燃准备对幼儿园教学楼进行放火时被幼儿园的保安蒋忠军、职工洪兵、张绍毅以及赶到现场的民警及时制止,并将其制服,控制了事态的发展。
现嫌疑人周永德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中嫌疑人的作案目的、动机以及案件的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的深入调查中。
(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