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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04-14 10:56  作者:范雪  责任编辑:

 

我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意义,采取多项措施,真正把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精心组织培训,认真学习领会。我区把《条例》的学习贯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学习贯彻专题会议,传达全国学习贯彻视频会议精神,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将《条例》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学习和职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在区委党校、区人事局公务员培训中心举办的主体培训班中,增设《条例》培训专题。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的学习。区委组织部将《条例》发放到处级领导班子、组织部门和每名处级领导干部手中。使之熟练掌握《条例》各项规定。

二是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一台(昭通电视台)、一刊(昭阳半月刊)、一讯(组工通讯)、两网(昭阳信息网、昭阳党建网)等区内主流媒介,通过刊载知识问答、学习动态、理论文章等方式,大力学习宣传《条例》,使主管领导熟悉、专职干部精通、全体干部了解,努力形成各级各部门自觉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局面。

三是整合培训资源,完善配套制度。昭阳区在充分发挥区委党校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区内教育资源,拓宽干部教育培训渠道,把“送出去”与“请进来”结合起来,初步形成以区委党校为主阵地,以区外培训基地为拓展的多元化开放型培训基地网络。努力加强区、乡党校建设,使之成为干部培训的主要阵地,加大投入专项建设资金用于改善党校硬、软件条件;选择典型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科技示范点等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践基地,拓宽实践锻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要渠道,使之成为干部培训的补充阵地;与区委党校保持紧密协作,与省、市委党校等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使之成为干部培训的拓展阵地。继续坚持组织调训、计划申报、在职自学、自主选学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培训项目管理、培训机构准入、培训机构评估、培训经费投入等相关制度,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逐步建立起以《条例》为主体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教学反馈等形式,进行季度培训需求意见征集活动,掌握培训需求信息,结合“十一五”时期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规划,科学设计培训课题,改进培训方式,采取党校铺垫、自学补充、外训提高、实践锻炼“四管齐下”的方式,教学中一方面优选教法,尝试开展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一方面革新手段,采用网络技术、多媒体手段及远程课堂开展教学。做好两个评估,提高培训质量。学员学习评估,做到凡训必考,结业前对所学知识进行考试或考核;教员教学评估,由干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学员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培训基地。

五是拓宽培训视野,突出重点培训。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按照《条例》精神,对照《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强化大局意识,修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相关制度。改进培训内容、方法和手段,抓好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这一干部教育培训的经常性渠道。围绕重点对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紧扣中心工作,着力抓好区委重大工作任务的专题培训。当前,集中抓好各级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培训。

(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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